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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09 07:34:39 股吧网页版
关于嘉实策略机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09

关于嘉实策略机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和 《嘉实策略机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 )等有关规定,嘉实策略机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 )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 算。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策略机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策略机遇混合发起式

嘉实策略机遇混合发起式A类基金份额代码:013055

嘉实策略机遇混合发起式C类基金份额代码:01305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9月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规
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 终止,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 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 限。 ”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9月8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4年9月8
日。截至2024年9月8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人民币,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 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本基金已自2024年8月30日起暂停办理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4年9月8日,自2024年9月9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进
入清算程序后,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同时,本基金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 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 本基金进入清算 程序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四、基金财产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 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接管基金财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的职责。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5、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立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 、结算保
证金相关规定等客观因素,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7、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清算费用由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8、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 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 按各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比例确定剩余财产在各类基金份额中的分配比 例 ,并在各类基金份额可分配的剩余财产范围内按各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该类基金份额比例进 行分配。 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基金财产清算后本类别基金份额的剩余资产具有同等的分配权。
9、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应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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