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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9-04
关于嘉实策略机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本公
司官网(www.jsfund.cn)发布了《关于嘉实策略机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为更好地提醒投资者相关事宜,现发布《关于嘉实策略机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嘉实策略机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以及嘉实策略机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资产规模状况,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提示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策略机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策略机遇混合发起式
嘉实策略机遇混合发起式 A 类基金份额代码:013055
嘉实策略机遇混合发起式 C 类基金份额代码:01305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 年 9 月 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9 月 8 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
年后的对应日为 2024 年 9 月 8 日。若截至 2024 年 9 月 8 日日终,本基金的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人民币,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嘉实策略机遇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基金自 2024 年 8 月 30 日起暂停办理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仍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正常办理。
2、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2024 年 9 月 8 日将为本
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将自 2024 年 9 月 9 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不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合理进行投资安排。
3、若《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后,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在履行必要手续后向投资者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等后续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
4、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800 或登录网站 www.jsfund.cn 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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