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欣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13
海富通欣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二三年九月五日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三日
§1 重要提示
海富通欣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169 号《关于准予海富通欣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海富通欣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海富通欣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至 2023 年 8 月 21 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
于海富通欣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计票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海富通欣润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
序。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 2023 年 8 月 22 日,并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进入清
算程序。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
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
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名称 海富通欣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海富通欣润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303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3月16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3年8 281,820.23 份
月22日)基金份额总额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力争获得超
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策略包括:
1、资产配置策略
2、股票投资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的框架下,本基金通过定量和
定性分析相结合、基本面与模型相结合、基金经
理和研究团队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甄选优质上
市公司构建投资组合,以获得长期持续稳健的
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3、债券投资组合策略
债券投资主要采取利率策略、信用策略、收益率
曲线策略以及杠杆策略,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
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5、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7、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8、流通受限证券投资策略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恒生指数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准 (经汇率调整)×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85%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