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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31 09:18:33 股吧网页版
关于博时养老目标日期204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1

关于博时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
金(F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8 月 31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在上述终止事由出现后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且本次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
金(FOF)

基金简称 博时养老目标 2040 五年持有混合发起(FOF)

基金主代码 01302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8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博时养老目标日期
公告依据 2040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博时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
基金(FOF)招募说明书》等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8 月 30 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
2024 年 8 月 30 日。截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已触发基金
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本基金已自 2024 年 8 月 19 日起暂停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 8 月 30 日,自 2024 年 8 月 31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
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接管基金财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的职责。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5、在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各自履行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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