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稳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0-25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招商稳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交易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增强招商稳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市场竞争力,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稳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
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对本基金转换证券交易模式。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券交易模式转换
自2022年10月26日起,本基金将启动证券交易模式的转换工作。转换后,本基金的证券
交易所交易将委托证券公司办理,由证券公司履行交易管理职责。
本次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二、因转换证券交易模式,拟对《招商稳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
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请见本公告附件。
三、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完成以及修订后的《托管协议》生效时间将另行公告。本公
告未尽事宜,敬请投资者参见《招商稳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稳旺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的文件。
四、重要提示
此次转换证券交易模式及《托管协议》的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招商基金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cmfchin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
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
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
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招商稳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
街3号 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邮政编码:100808 邮政编码:100808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成立时间:2007年3月6日 成立时间:2007年3月6日
一、基金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6]484号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6]484号
托 管 协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09]673号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