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创业板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28
招商创业板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三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3 年 03 月 09 日
重要提示
招商创业板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关于准予招商创业板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52 号文)注册公开募集。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 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中 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 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 资价值和市 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 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者应当 认真阅读基 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同、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 用、谨慎勤勉的原则 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证最低收益 。当投资人赎回时,所 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 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
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 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 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 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 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 治、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 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 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 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 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 流动性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 败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 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 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的具体风险详见“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 、股票期权等金融衍 生品,金融衍生品是 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 或多种基础 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 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 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 衍生品需承 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操作 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资产支 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 质的金融工具。资产 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 托凭证, 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 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 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债 券回购, 债券回购为提升基金 组合收益提供了可能 ,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发生债 券回购交收违约,质押券可能面临 被处置的风险,因处 置价格、数量、时间等的不确定,可能会给基金资产造成损失。
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 0.3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4%以内,但因
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 其他因素可 能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 述范围,本基金净值 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 编制机构 发布并管理和维护, 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 能由于各种原因停止对指数的管理 和维护,本 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 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 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并提出解决 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 指数、转换运作方式 ,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 开或就上述 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 金合同终止。投资人 将面临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 指数的编 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 确定并实施前,基金 管理人应按照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 最近一个交 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 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该期间 由于标的指 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 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 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影响投资收益。
标的指数成份券可能因各 种原因临 时或长期停牌,发生 成份券停牌时可能面 临如下风险:基金可能因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而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 存在或潜 在大额赎……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