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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2-28 08:23:57 股吧网页版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发售对象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2-28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销售对象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规定,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3 年 3 月 2 日起对旗下 3 只公募基金调

整销售对象,并相应修改其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一、本次修改基金范围

本次修改涉及基金管理人旗下 3 只公募基金,详细名单如下:

序号 基金全称 基金托管人

1 嘉实 60 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嘉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嘉实 90 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封面删除【本基金仅向个人投资者及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公开销售】

(二)招募说明书中关于销售对象的修改内容:

1、嘉实 60 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首页 本基金仅向个人投资者及公募资产管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

理产品公开销售 (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

六、基金 (四)基金份额的募集期限、募集方式 (四)基金份额的募集期限、募集方式

的募集 及场所、募集对象、募集目标 及场所、募集对象、募集目标

3、募集对象 3、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

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及公募资产管理 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产品,具体发售对象以基金份额发售公 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告或相关公告为准。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人。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

(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如未来本基
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
或对募集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
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
过 1000 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
管理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和
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基金管理人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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