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恒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9-03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恒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恒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华泰柏瑞恒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泰柏瑞恒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47 号)注册。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泰柏瑞恒利混合 A/C
基金代码:012953(A 类),012954(C 类)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登记机构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 2021 年 9 月 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上
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下统称“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6、投资者还可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后,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网上交易)。
7、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追加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元;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 50,000 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柜台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
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 元、追加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情况设定最低认购金额,但不得低于本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最低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原则上对单一投资者在募集期间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单一投资人经登记机构确认的认购份额不得达到或者超过本基金确认总份额的 50%,对于超过部分的认购份额,登记机构不予确认。
8、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9、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成功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销售网点或通过网上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1、本公告仅对“华泰柏瑞恒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华泰柏瑞恒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
细 情 况 , 请 仔 细 阅 读 2021 年 9 月 3 日 披 露 在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www.huatai-pb.com)、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华泰柏瑞恒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 、 本 基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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