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15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签署的
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自2023年8月15日起增加其为百嘉百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2947)、百嘉百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
码:015106;C类基金代码:015107)的销售机构。
重要提示:目前百嘉百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仍处于封闭期,
暂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开放时间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在开放期内通过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
业务,相关业务及相关规则遵照该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产
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2.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5-8838
网址:www.baijia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
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
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
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
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