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中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3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工银瑞信中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工银瑞信中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 )的相关规定,工银瑞信中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工
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管理人” 或“本基金管理人” )应当
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且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24年7月29日,并于2024年7月30日进入清算程
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工银瑞信中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及代码:工银科技龙头ETF发起式联接A 012882
工银科技龙头ETF发起式联接C 01288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7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 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和资产规模” 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
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7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
2024年7月22日。截至2024年7月22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已触发基金
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本基金将自2024年7月23日开始停止办理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且不再
恢复,但正常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 2024年7月29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2024年7
月30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 本基金进入清
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四、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一)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
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 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
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