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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8-19 07:45:11 股吧网页版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睿选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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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睿选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 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1 年 8 月 19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天弘睿选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天弘睿选利率债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285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8 月 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天弘睿选利率债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睿选利率债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8 月 20 日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8 月 20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1 年 8 月 20 日
转换换入起始日 2021 年 8 月 20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1 年 8 月 20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天弘睿选利率债发起式 A 天弘睿选利率债发起式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2858 01285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
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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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 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不含网上直销系统)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
为人民币 10,000.00 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 元。在其他销售机构及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
额为人民币 10.00 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各销售机构
对最低申购限额及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但最低申
购金额仍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0 元。
(2)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限
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
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30%
100万元≤M<200万元 0.20%
200万元≤M<500万元 0.15%
M≥500万 1,000元/笔
同一交易日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按每笔申购
申请单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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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 是否开展优惠活动及具体费率优惠规则
均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和规定为准。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份额不
得少于 10 份,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的份
额余额少于 10 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
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如因分红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
巨额赎回、基金转换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 10 份之情况,不受此限,但再
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2)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
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 A 类、 C 类基金份额均收取赎回费,适用相同的赎回费率。 赎回费
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N) A 类/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N<7 天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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