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4
南方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4 年 05 月 17 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证监许可〔2021〕1886 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已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其他风险,基金风险评价不一致的风险等。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等。本基金为南方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目标 ETF”)的ETF 联接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 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中国存托凭证”),存在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等。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转融通业务特有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新能源指数。中证新能源指数以中证全指为样本空间,选取涉及可再生能源生产、新能源应用、新能源存储以及新能源交互设备等业务的上市公司股票作为成份股,以反映新能源产业相关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为市场提供多样化的投资标的。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sindex.com.cn。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4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目录
§1 绪言......6
§2 释义......7
§3 基金管理人......12
§4 基金托管人......22
§5 相关服务机构......25
§6 基金的募集......86
§7 基金合同的生效......87
§8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88
§9 基金的投资......99
§10 基金的财产......113
§11 基金资产估值......114
§12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119
§13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121
§14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124
§15 基金的信息披露......125
§16 侧袋机制......132
§17 风险揭示......134
§18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142
§19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44
§20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65
§21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182
§22 其他应披露事项......185
§23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186
§24 备查文件......187
§1 绪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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