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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2-01 09:22:57 股吧网页版
关于二次召开广发恒生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2-01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二次召开广发恒生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在规定披露媒介发布了《关于二次召开广发恒生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二次召开广发恒生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已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投票期间为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 10 月 24 日的广发恒生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第一次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广发恒生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由于本人直接或委托授权代表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未达到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总数的 1/2(含 1/2),未达到法定的持有人会议召开条件,故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失败,详情请阅本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发布的《关于广发恒生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恒生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广发恒生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开的,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益登记日应保持不变。

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
定以通讯方式重新召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广发恒生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的
权益登记日仍为 2022 年 9 月 16 日(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该日持有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参与投票。

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 月 31 日起,至 2023 年 3 月 6 日 15:
00 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次大会指定的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鉴于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较多且分散,为给予基金份额持有人充足时间行使权利,同时也尽可能提高开会效率、维护基金平稳运作,本次大会召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延迟投票表决截止时间。如果召集人决定延迟投票表决截止时间,将提前另行公告,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相关公告和最终投票表决截止时间。
3.会议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本次大会公证机关的指定收件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3 号保利国际广场东裙楼 4 楼

联系人:张琪骊

联系电话:020-89188656

传真:020-34281105、89899070

电子邮件:services@gffunds.com.cn

邮政编码:510308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拟审议的事项为《关于广发恒生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仍为 2022 年 9 月 16 日(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
日)。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四、投票

(一)纸质投票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www.gffunds.com.cn)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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