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聚优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1-17
中融聚优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5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7
三、开户与认购程序......8
四、清算与交割......10
五、退款事项......10
六、发售费用......11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11
八、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12
重要提示
1. 中融聚优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募集的准予注册文件名称为:《关于准予中融聚优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06号),注册日期为:2021年6月8日。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3.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4. 本基金的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本基金自 2021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止,通过基金管理人
指定的销售机构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调整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7.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本基金份额比例可达到或者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50%,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8.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以下简称“基金
账户”)。办理注册基金账户业务的机构为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和其他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投资者可以凭该基金账户在所有销售本基金的网点办理认购。投资者在开户当天即可进行认购,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9. 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
额交付认购款项,投资人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基金管理人对募集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网上交易
平台认购本基金时,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账户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表
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中融聚优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 非直销机构销售本基金的相关信息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3. 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如出现调整销售机构的
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在管理人网站上公示。
14.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服电话(400160
6000 或 010-56517299)咨询详情。
15. 基金管理人可以综合各种情况依法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6.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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