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澳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08
信澳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
重要提示
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08 年
3 月 26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435 号文核准募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08 年 7 月 30 日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
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2022 年 3 月 21 日,基金管理人公司名称变更为“信达澳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2 年 6 月 1 日,本基金名称变更为“信澳精华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鉴于本基金是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除了个别投资品种超出预期的变动所带来的一般风险之外,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主要集中在战略资产配置以及策略灵活配置方法可能产生的一些风险上,其业绩表现将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资产在股票和债券之间配置情况的影响,在战略资产配置模型可能出现不能完全正确预测市场未来较短时间内非理性变动,或者由于运用策略灵活配置模型出现误判时,本基金存在净值表现低于市场表现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
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基金本次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2 年 7 月 20 日,所载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 要 提 示 ...... 1
一、绪言......1
二、释义......1
三、基金管理人......6
四、基金托管人......24
五、相关服务机构......26
六、基金的募集......63
七、基金备案与基金合同的生效......64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64
九、基金的投资......75
十、基金的业绩......88
十一、基金的融资、融券......92
十二、基金财产......92
十三、基金资产估值......93
十四、基金收益与分配......99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101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105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105
十八、风险揭示......110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114
二十、基金合同内容摘要......116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31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41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143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45
二十五、备查文件......146
I
一、绪言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