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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22
关于华泰紫金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华泰紫金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泰紫金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指数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
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泰紫金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泰紫金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主题指数发起
基金主代码 01276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7 月 2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泰紫金
公告依据 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华泰紫金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等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
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7 月 28 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为
2024 年 7 月 28 日。本基金长期以来规模较小,若截至 2024 年 7 月 28 日日终,本基金的
基金规模低于 2 亿元,则本基金将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情形,并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阶段,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自 2024 年 7 月 9 日起暂停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本基金自 2024 年 7 月 26 日 15:00 起暂停办理赎回业务,投资者如需办理赎回业务,请
在 2024 年 7 月 26 日 15:00 前办理,2024 年 7 月 26 日 15:00 之后的赎回申请将不予确
认,届时管理人将不再就此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后,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基金转换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4、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也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s://htamc.htsc.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5597 进行咨询。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揭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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