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07
鹏华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06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21 年 6 月 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鹏华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进行募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
基金合同已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鹏华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标的指数相关信息如下:
1、指数样本空间
以沪深两市全部 A 股(非 ST、*ST 股)作为样本空间。
2、选样方法
(1)对样本空间内股票按照最近一年(新股为上市以来)的 A 股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 20%的股票;
(2)对样本空间的剩余股票,将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在以下业务的收入占比或利润占比达到 50%的公司作为待选样本:清洁能源发电(太阳能、风能、核能、水电、清洁煤等)、能源转换及存储(智能电网、电池等)、清洁生产及消费(能源效率等)、废物处理(水处理和垃圾处理);
(3)在待选样本中,按照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选取排名前 50 只股票构成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样本股。
3、指数采用调整市值加权,并设置权重因子。权重因子介于 0 和 1 之间,以使单个样本权重不超
过 15%。
4 、有关标 的 指数具体编 制 方案及成 份股 信息详 见中证指数 有 限公司 网 站,网址 :
www.csindex.com.cn。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或将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等;同时,
本基金也投资股指期货,因为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具有杠杆性,当市场出现不利行情时,微小的变动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投资者不得办理侧袋账户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南京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4 年 05 月 10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4 年
03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 言
第二部分 释 义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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