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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6-18 23:43:19 股吧网页版
华宝宝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16


华宝宝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重要提示

1、华宝宝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 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宝宝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06 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准予 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 没有风险。

2、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登记机构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运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 1000万元,且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 3 年,期间份额不能赎回。
5、本基金自 2021 年 6 月 21 日起至 2021 年 9 月 17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
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柜台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8、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9、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在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每笔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已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购买过基金的投资者,不受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10、基金销售机构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T日的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自T+2日起,通过其原认购网点柜台或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申请的交易确认情况。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21年6月16日发布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华宝宝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

12、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等。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参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投资者面临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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