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5
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清算报告
1、重要提示
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21年5月1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695号文注册,《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或简称“《基金合同》”)于2021年7月2日生效。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7 月 2 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
的对应日为 2024 年 7 月 2 日。截至 2024 年 7 月 2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 2 亿元,已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 2024 年 7 月 3 日刊登在《上
海证券报》、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eid.csrc.gov.cn/fund)上的《关于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
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的运作终止日为 2024 年 7 月 2 日,并自 2024 年 7
月 3 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
所于 2024 年 7 月 3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
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中信保诚养老 2040 三年持有混合 FOF
基金主代码 01272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7 月 2 日
基金管理人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本基金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大类资产配置,在目标日期
投资目标 前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目标日期后,追求超越业绩
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在目标日期 2040 年 12 月 31 日前,主要运用目标日期策略进
行资产配置,构建下滑曲线,确定权益类资产和非权益类资产的配
置比例。随着投资目标日期的临近,整体趋势上逐步降低权益类资
产的配置比例,增加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目标日期后,本基金将在较低权益资产配置比例下投资运作,权益
投资策略
类资产比例上限为 30%。
其中,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的混
合型基金:
① 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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