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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7-08
关于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 类份额、增加侧袋机制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和《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7月8日起,对旗下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增加侧袋机制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本次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自2021年7月8日起,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2716)。本基金现有的基金份额自动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80002)。两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目前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为A类基金份额。
1、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收费模式
(1)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80%。
(3)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Y<7 日 1.50%
7 日≤Y<30 日 0.50%
Y≥30 日 0.00%
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份额的销售渠道包括本公司直销机构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具体名单详见本公告附件1。各销售机构可销售的基金份额类别、可支持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办理相关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以及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等,请遵照各销售机构的规定执行。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调整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示。
二、增加侧袋机制的基本情况
侧袋机制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增加侧袋机制的相关内容,主要包括侧袋机制实施条件、实施程序和特定资产范围、侧袋账户运作安排、主袋账户的投资安排、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权、侧袋机制信息披露等安排。
三、《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本次《基金合同》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2。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对本基金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本基金增加侧袋机制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作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公司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托管协议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的更新和修订。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增加侧袋机制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
(www.csfunds.com.cn)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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