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8-19 09:06:09 股吧网页版
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19

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02年8月1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57号文批准募集。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且不办理侧袋账户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投资者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修订。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根据 2023 年 8 月 19 日披露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关于调低旗下部分基金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进行修订。除文中特别标
明时间数据内容,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其余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3 年 3 月 20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2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重要提示...... 2
目录 ...... 3
一、绪言...... 4
二、释义...... 5
三、基金管理人...... 9
四、基金托管人......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21
六、基金的募集...... 64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65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66
九、基金的投资...... 76
十、基金的业绩...... 88
十一、基金的侧袋机制......90
十二、基金的资产...... 93
十三、基金资产估值...... 94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101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103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07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108
十八、风险揭示......114
十九、基金的终止与清算......118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20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33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38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139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41
二十五、备查文件...... 142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以及《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