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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22 08:58:09 股吧网页版
关于东方红中证东方红红利低波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申购及赎回数额限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2


关于东方红中证东方红红利低波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申购及赎回数额限制的公告

为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服务,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决定,自 2024 年 3 月 22 日(含)起,调整本公司旗下东方红中证东方
红红利低波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12708、C类 012709)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及最低份额余额限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自 2024 年 3 月 22 日(含)起,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申购/赎回本基金各
类基金份额时,单笔最低申购金额由 1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下同)调整为 1元,单笔最低赎回份额由 1 份调整为 0.01 份,同时单个交易账户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余额由 1 份调整为 0.01 份。

二、相关规则

1、各销售机构设置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及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不得低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值,但可以等于或高于上述值。
2、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本公司直销中心及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仍为 1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 0.01 份,同时单个交易账户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余额调整为0.01 份。

3、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的,须遵循各代销机构所设定的相关限制。

三、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本公司咨询有关情况:

客服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站:www.dfham.com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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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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