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兴利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24
中银兴利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七月
重要提示
中银兴利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中银兴利稳健回报一年封闭运作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开放后更名而来。本基金经 2021 年 5 月 27 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25 号文募集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21年 11 月 3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面临需承担汇率风险、境外市场风险以及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一年为封闭运作期,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中银兴利稳健回报一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自
2021 年 11 月 3 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2 日止,自 2022 年 11 月 3 日起转为开放式运作,基
金名称变更为“中银兴利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适用《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中关于转为开放式运作后的有关规定,故基金合同中关于转换前封闭运作的相关内容均不再适用。
中银兴利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
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可以投资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额度限制带来的风险、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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