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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02 09:04:31 股吧网页版
关于恒越汇优精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2

关于恒越汇优精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恒越汇优精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恒越汇优精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恒越汇优精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恒越汇优精选三个月混合(FOF)
基金代码:01268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3 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 3 个月后的对应日前(不含当日),投资者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该日 3 个月后的对应日起(含当日),投资者可以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无对应日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红利再投资获得的基金份额跟随原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即当原基金份额可以赎回时,由于红利再投资获得的基金份额也可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 年 7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2024 年 7 月 16 日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及“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
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7 月 16 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为 2024
年 7 月 16 日。若截至 2024 年 7 月 16 日日终,本基金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
形(即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人民币),本基金《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自 2024年 7 月 17 日(含该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暂停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赎回业务按照本基金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约定照常办理,具体请参见本公司在规定媒介发布的相关公告。
2、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在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3、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投资者如需
办理赎回业务,请在 2024 年 7 月 16 日 15:00 前办理,15:00 之后的赎回申请将不予确认。
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4、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engyuefund.com
客服电话:400-921-7000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
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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