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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8
关于恒越汇优精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恒越
汇优精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恒越汇优精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
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恒越汇优精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恒越汇优精选三个月混合(FOF)
基金代码:01268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
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3个月后的对应日前(不含当日),投资者
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该日3个月后的对应日起(含当日),投资者可以对该基金份
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无对应日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红利再投资获得
的基金份额跟随原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即当原基金份额可以赎回时,由于红利再投资
获得的基金份额也可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7月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2024年7月16日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
规模”及“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
由”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
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
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规定执行。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7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为2024年7月
16日。若截至2024年7月16日日终,本基金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即本基金
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本基金《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自 2024 年7 月 17 日
(含该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
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自2024年7月1日起暂停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赎回业务按照本基金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约定照常办理,具体请参见本公司在规定媒介发布的相关公告。
2、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在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
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
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3、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投资者如
需办理赎回业务,请在 2024年7月16日15:00前办理,15:00之后的赎回申请将不予确认。敬
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4、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engyuefund.com
客服电话:400-921-7000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
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
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
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
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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