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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3-02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投资关联方证券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允许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投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并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以下简称“托管人”)的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国寿安保沪港深 300ETF 联接,基金代码:012663,以下简称“本基金”),通过主要投资于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即中证沪港深 300 指数的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中证沪港深 300 指数成分股中的中国人寿(601628.SH)、中国人寿(2628.HK)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公司发行的股票,招商银行(600036.SH)、招商银行(3968.HK)、中国交建(601800.SH)分别是本基金托管人及其重大利害关系公司发行的股票。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基金投资的跟踪误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了
基金合同约定的相关程序,现将上述股票纳入本基金的投资标的,本公司将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日常投资管理。相关投资情况将按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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