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兴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22
浙商兴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9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浙商兴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浙商兴盛一年定开债券型发起式
基金代码 01260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8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浙商兴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浙
商兴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年9月25日
赎回起始日 2023年9月25日
2 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封闭期与开放期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一年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没有对应的日历日期,则封
闭期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的期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
之日次日起至一年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没有对应的日
历日期,则封闭期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的期间,以此类推。本基金封
闭期内采取封闭运作模式,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
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为5至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
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一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
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本基金的第二个封闭期为2022年9月23日(包括该日)至2023年9月22日
(包括该日)。目前本基金处于运作封闭期,该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即2023年9月25日(包括该日)起进入第二个开放期(以下简称“本开放期”),本
开放期为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30日,共20个工作日,在本开放期内
本基金受理申购、赎回业务申请。下一个封闭期为本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包
括该日)起1年的期间,即2023年10月31日(包括该日)至2024年10月30日(包
括该日)为本基金的下一个运作封闭期,该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
务。
2.2 具体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
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
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
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