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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8-22 07:10:06 股吧网页版
浙商兴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22


浙商兴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8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浙商兴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基金简称 浙商兴盛一年定开债券型发起式

基金代码 01260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8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浙
公告依据 商兴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浙商兴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8 月 25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8 月 25 日

2 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封闭期与开放期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一
年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没有对应的日历日期,则封闭期
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的期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
日起至一年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没有对应的日历日期,
则封闭期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的期间,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采

取封闭运作模式,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为5至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一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目前本基金处于运作封闭期,该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22年8月25日(包括该日)起进入开放期(以下简称“本开放期”),本开放期为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9月22日,在本开放期内本基金受理申购、赎回业务申请。下一个封闭期为本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包括该日)起1年的期间,即2022年9月23日至2023年9月22日为本基金的下一个运作封闭期,该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2.2 具体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2、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单日申购金额和单笔申购金额不设上限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单
日申购金额和单笔申购金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3.2 申购费率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开放
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
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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