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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5-05 07:52:39 股吧网页版
南方中国新兴经济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05

南方中国新兴经济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QDII)开放赎回业务的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5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中国新兴经济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简称 南方中国新兴经济9个月持有期混合(QDII)

基金主代码 01258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8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中国新兴经济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南方中国新兴经济

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22年5月10日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简称 南方中国新兴经济9个月持有期混合(QDII)A 南方中国新兴经济9个月持有期混合(QDII)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代码 012584 012585

2 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仅可在该基金份额锁定期届满后 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办理基金份额赎回。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基金投 资的主要境外市场同时交易的工作日(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本 基金可以不开放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 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本基金目前的境外主要投资市场为香港、纽约。若本 基金投资的主要市场发生变更,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进行列示。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锁定期指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9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不含对日)。 在锁定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可以提 出赎回申请。 即,对于认购份额,将自2022年5月10日起可以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后,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 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
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低于1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 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
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要求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 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9个月,在9个月锁定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锁定
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可以提出赎回申请,不收取赎回费。 红利再投资份额的锁定期视作与原份额 相同。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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