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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8-04 07:49:56 股吧网页版
关于东方兴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2021/08/04)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8-04

关于东方兴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东方兴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基金代码:012539;C类基金代码:012540)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483号文准予注册,已于2021年7月19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1年8月18日。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东方兴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方兴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本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协商一致,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21年8月3日,即自2021年8月4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2021年7月16日刊登在我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东方兴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东方兴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东方兴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文件。

投资者也可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28-5888咨询相关详情,或登 陆本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 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 的原 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 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 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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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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