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国农业银行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2022/10/21)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0-21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中国农业银行为销售机构及
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中国农业银行将自2022年10月21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编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定投业务 转换业务
1 012515 南方富瑞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开通 不开通
(FOF)
从2022年10月21日起,投资人可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
上述列表中的基金可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中国农业银行的安排为准。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人可与中国农业银行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目前,中国农业银行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中国农业银行的相关规定。
三、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客服电话:95599
中国农业银行网址:www.abchina.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