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31
国泰利优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国泰利优 30 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
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1】 1624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
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 1)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 30 天的滚动运作期,基金管理人仅在该基金份额
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
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
(即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 30 天(即第一
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
作期到期日的次一日起(即第二个运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
日后的第 60 天(即第二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
以此类推。
( 2)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
期运作期到期日未提出赎回申请,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次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
期。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运作期到期日申请赎回的,基金管理人按照《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事宜。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人。
本基金暂仅向个人投资者及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销售。目前本基金直销柜台面向个人投资
者及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销售,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直销电
子交易平台及其他销售机构面向个人投资者销售,未来本基金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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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基金自 2021 年 6 月 3 日至 2021 年 6 月 18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
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
基金销售情况,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在募集期限内适当调整基金发售时间,并及
时公告。
6、本基金可设置募集规模上限,如设置,具体募集规模上限及募集规模控制的方案详
见届时公告。
7、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和
电子交易平台。其他销售机构详见“七(三) 2、其他销售机构”。各销售机构的办理地点、
办理日期、办理时间和办理程序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8、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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