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添和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30
华安添和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2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五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21年4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安添和一
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60号)注册,进行
募集。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
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包括但不
限于巨额赎回风险、启用摆动定价或侧袋机制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带来的风险
等)、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包括最短一年持有期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港股通机制下的投资风险、 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国债期货投资风险)、管理风险、
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
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若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以下简
称“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
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
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
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
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
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
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
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对于认购份额而言)起或自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
(含)(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起至 1 个公历年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
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之前一日止的期间为最短持有期限,最
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最
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
出业务。
本基金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
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因折算、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
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
投资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
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
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它基金的业绩亦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作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认/申购和
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次招募说明书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21年5月29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22年3月31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1年12月31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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