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3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16
东方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3 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9 月 16 日
东方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3 次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
基金主代码 01240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8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东方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 年 9 月 11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 本次分红为 2023 年第 3 次分红
数的说明
下属分级基金的 东方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 A 东方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 C
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 012403 012404
交易代码
截止基 基 准 日 1.0212 1.5322
准日下 下 属 分
属分级 级 基 金
基金的 份 额 净
相关指 值 ( 单
标 位: 人
民币元)
基 准 日 12,771,813.47 2,671,574,846.16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单位:
人 民 币
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 0.0500 0.6900
金分红方案(单
位:元/10 份基金
份额)
注:按照《东方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9 月 18 日
东方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3 次分红公告
除息日 2023 年 9 月 18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9 月 19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择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转投的基金份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额将按照 2022 年 9 月 18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准进行确认。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向
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
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选择红
利再投资的,红利再投资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未选择分红方式的,则默认为现金分红。
3.3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 1.00 元(不含 1.00 元)时,注册登记
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