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颐年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01
关于银河颐年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参 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2 号-基金中基金指引》(以下简称“《基金中基金指引》”)等法律法规及《银河颐年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银河颐年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就参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 REITs”)投资事宜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本次修订说明
根据《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公募 REITs 属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注册、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旗下基金中基金的投资范围包含“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故可将公募 REITs 纳入投资范围。
2、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参与公募 REITs 投资并对基金合同中投资章节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公募REITs、增加公募 REITs 的投资策略等;
基金合同修订内容包括:
(1)“投资范围”部分明确包含“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范围修改为:“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QDII 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下同)、香港互认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 REITs’)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基金,以下简
称‘证券投资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2)“投资策略”增加“公募 REITs 投资策略:本基金可投资公募 REITs。
本基金将综合考量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底层资产运营情况、
流动性及估值水平等因素,对公募 REITs 的投资价值进行深入研究,精选出具有
较高投资价值的公募 REITs 进行投资。本基金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
化,可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公募 REITs,但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公募
REITs。”
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相应修订。
3、重要提示
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在本公司网站(www.cgf.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本次修订内容自 2023 年 12 月 1 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访问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gf.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公募 REITs 具有下列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基金价格波动风险。公募 REITs 大部分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具有权益属性,受经济环境、运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基础设施项目市场价值及现金流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引起公募 REITs 价格波动,甚至存在基础设施项目遭遇极端事件(如地震、台风等)发生较大损失而影响基金价格的风险。
(二)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公募 REITs 投资集中度高,收益率很大程度依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基础设施项目可能因经济环境变化或运营不善等因素影响,导致实际现金流大幅低于测算现金流,存在基金收益率不佳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过程中租金、收费等收入的波动也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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