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颐年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9-09
银河颐年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关于准予银河颐年
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09 号)的注册,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银河颐年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募集的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所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未知价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一般都针对特定机构投资人发行,在特定机构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该品种的流动性较差,抵押资产的流动性一般较差,因此,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可能给组合资产净值带来一定的风险。另外,资产支持证券还面临提前偿还和延期支付等风险。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是养老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基金(FOF)中风险收益特征相对稳健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为养老目标基金,致力于满足投资者的养老资金理财需求,但养老目
标基金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起一年内不得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
请,期满后(不含到期日)投资者可提出赎回申请。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最短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风险揭示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2 年7 月 28 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22年6月30日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1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目 录
一、绪言......5
二、释义......6
三、基金管理人......11
四、基金托管人......21
五、相关服务机构......26
六、基金的募集......35
七、基金合同生效......36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7
九、基金的投资......49
十、基金财产 ......62
十一、基金资产估值......63
十二、基金收益与分配 ......70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72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5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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