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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2-14
浦银安盛鑫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2 月 14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浦银安盛鑫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鑫锐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230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1 月 1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浦银安盛鑫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浦
银安盛鑫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
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12 月 16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鑫锐混合 A 浦银安盛鑫锐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2304 012305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 是 是
2 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赎回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
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3.1.1 本基金不设单笔赎回份额下限,不设单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余额下限。
3.1.2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等。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间(N) 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N<7日 1.50%
7日≤N<30日 0.75%
30日≤N<180日 0.50%
N≥180日 0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间(N)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N<7日 1.50%
7日≤N<30日 0.50%
N≥30日 0
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A类基金份额
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其总额的75%归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其总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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