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鑫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01
浦银安盛鑫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2 月 1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浦银安盛鑫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鑫锐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230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1 月 1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浦银安盛鑫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浦
银安盛鑫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
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12 月 6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鑫锐混合 A 浦银安盛鑫锐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2304 012305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2 日常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申购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
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3.1.1 投资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和电子直销渠道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1元(含申购费);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柜台方式)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
3.1.2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3.1.3 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最高限额和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但应最迟在新的限额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1.4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3.1.5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数量限制、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限额等。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根据收费方式的不同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在申购A类基金
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但从该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 计算。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8%
100万元≤M<300万元 0.5%
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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