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鑫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04
浦银安盛鑫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3 年 7 月 31 日
清算报告送出日:2023 年 8 月 4 日
§1 重要提示
浦银安盛鑫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250 号《关于准予
浦银安盛鑫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
成立并正式运作。
根据《浦银安盛鑫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23 年 7 月 3 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出现连续 5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已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3 年 7 月 3 日,并已于 2023 年 7 月 4 日(含)起
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 2023 年 7 月 4 日刊登在
规定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y-axa.com)的《关于浦银安盛鑫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于 2023年 7 月 4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名称 浦银安盛鑫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鑫福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230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5 月 27 日
报告期末(2023 年 7 月 3 日)
1,106,724.59 份
基金份额总额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鑫福混合 A 浦银安盛鑫福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2302 012303
报告期末(2023 年 7 月 3 日)
1,013,754.69 份 92,969.90 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过业
投资目标
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采用浦银安盛基金资产配置模型,合理配置股票
和债券的比例。在股票基准指数沪深 300 指数的
行业权重基础上,结合行业统计数据、上市公司
行业板块业绩数据以及行业估值水平等,分析不
投资策略
同行业板块的预期收益和风险,合理均衡的配置
行业比例。本基金在股票投资方面以中长期的量
化选股策略为主,同时在短期策略关注的事件发
生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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