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浦银安盛鑫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16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浦银安盛鑫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的提示性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浦银安盛鑫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浦银安盛鑫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浦银安盛鑫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浦银安盛鑫福混合
A 类份额基金代码:012302
C 类份额基金代码:01230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 年 5 月 27 日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情
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 4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
若截至 2023 年 7 月 3 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
元的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2、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4、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828-999 或 021-33079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py-axa.com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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