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启航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0-26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东海启航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东海启航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东海启航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经
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11 月 17 日证监许可【2020】3075 号文注册募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 2021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止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
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缩短或延长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规模的上限进行调整,具体限制请参见相关公告。
7、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人可免予开户申请。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
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详见“七(三)2、其他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办理基金认购等业务。各销售机构的办理地点、办理日期、办理时间和办理程序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9、本基金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 1.00 元(含认购费),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投资人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 1.00 元(含认购费),投资人在本公司线下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 50,000 元(含认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者需求调整直销机构的最低认购标准,并及时公告。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登记机构受理不得撤销。
10、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donghaifunds.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东海启航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东海启航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2、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www.donghaifunds.com),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3、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4、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9595531 咨询。
15、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6、本公告中的单位“元”均指人民币元。
17、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其他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