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6-02 07:20:34 股吧网页版
关于招商稳裕短债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02

   关于招商稳裕短债30天持有期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宁波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基

金销售协议,自2021年6月1日起,本公司增加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招商稳裕短债30天持

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A类:012285;C类:012286)的销售机构并开通认购等相关业

务。

具体业务类型及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

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3、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销售机构 网址 客服电话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nbcb.com.cn 95574

二、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

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