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21
招商稳裕短债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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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招商稳裕短债 3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371 号文准予注册。
2、本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别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 30 天,在 30
天锁定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锁定持有期指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基金份额
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下
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起的第 30 日止。
相应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锁定持有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
日起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基金”或“本公司”),托管
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 2021 年 5 月 27 日至 2021 年 6 月 16 日(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
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
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5、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20 亿元人民币(不含募集期利息,下同)。
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 20 亿元时,基金可提前结束募集。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日(含首日),若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基金份额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不包括利息,下同)合计超过 20 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
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
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当日投资者认购的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
当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
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6、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非直销销售机构。
7、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
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暂不向机构投资者公开销售(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其他机
构投资者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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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的销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及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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