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7-09 07:02:53 股吧网页版
富国汇鑫金融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09

富国汇鑫金融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公告
2021 年 07 月 09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富国汇鑫金融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富国汇鑫金融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227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
作,即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
该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 3 个月月
度对日的前一日。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
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首个开放期结束
之日次日所对应的 3 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
以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
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07 月 0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
规、《富国汇鑫金融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汇鑫金融债

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富国汇鑫金融债三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 A
富国汇鑫金融债三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2273 012274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

证监许可[2021]1367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1 年 06 月 15 日至 2021 年 07 月 07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1 年 07 月 08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 户) 241
份额级别 富国汇鑫金
融债三个月
定期开放债
券 A
富国汇鑫金
融债三个月
定期开放债
券 C
富 国 汇 鑫
金 融 债 三
个 月 定 期
开放债券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6,050,083,
996.34
50,101.56 6,050,134
,097.9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 人民
币元)
23.70 23.90 47.60
募集份额(单位: 份) 有效认购份额 6,050,083,
996.34
50,101.56 6,050,134
,097.90
利息结转的份额 23.70 23.90 47.60
合计 6,050,084,
020.04
50,125.46 6,050,134
,145.5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
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位: 份)
-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无 无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
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位: 份)
2,689.96 1,010.00 3,699.96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2.014900%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
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1 年 07 月 08 日
注:(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以及与本基金有
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至 10 万份(含)。
(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认购本基金。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认购本基金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
的网站( www.fullgoal.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0688)查询交易确
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
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
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
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短不低于 1 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予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