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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9-13
渤海汇金创新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4 年 9 月 9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4 年 9 月 13 日
§1 重要提示
渤海汇金创新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340 号《关于准予渤海汇金创新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渤海汇金创新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 2021年 8 月 31 日正式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8 月 31 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
2024 年 8 月 31 日。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已触发上述《基
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披露
了《关于渤海汇金创新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从 2024 年 9 月 1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
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了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渤海汇金创新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渤海汇金创新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227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08 月 31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4 年 8 月 31 日) 19,753,695.28 份
基金份额总额
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积极
投资目标 主动的资产配置和投资管理,优选具有创新和商业价值转化
能力的细分领域高成长龙头,追求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
中长期资产增值。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股票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在基金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本基
金将结合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财政货币政策、证券市场发
展趋势等因素,合理的分配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和其
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公司的深度调研和分析,从成长属性和竞争
优势两个维度寻找投资标的,同时根据行业发展阶段、周期
和政策等要素的分析,对于行业景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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