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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1-22
东方红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 月 22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01 月 18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东方红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东方红内需增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转型而来,基金合
同于 2021 年 6 月 1 日生效。由大集合份额转型而来的 A 类基金份额生效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新
设的 B 类基金份额同日起办理申购业务并生效。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10 月 0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东方红内需增长混合
基金主代码 91002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原东方红内需增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
额在《东方红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生效后变更为东方红内需增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东方红内需增长基
金”)A 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仅开放日常赎回业务
(红利再投资除外),不开放申购业务。《基金合同》生
效当日将增设 B 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可在开放申购、赎
回业务后每个开放日办理 B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
务。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6 月 1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28,858,733.42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把握政策导向,优选受益于国家内需增长且具有
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在深入研究,精选个股的基础上
稳健投资,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动态跟踪海内外主要经济体的 GDP、CPI、利率
等宏观经济指标,以及估值水平、盈利预期、流动性、
投资者心态等市场指标,全面评估上述各种关键指标,
并预测其变动趋势。从而对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的风
险和收益特征进行预测。通过定性和定量指标的分析,
在目标收益条件下,追求风险最小化,最终确定大类资
产投资权重,实现资产合理配置。
本基金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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