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29
中泰沪深 300 指数量化优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
重要提示
1、中泰沪深 300 指数量化优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
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210 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中泰沪深 300 指数量化优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tzqzg.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投资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808)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6、本基金自 2021 年 6 月 15 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21 日止公开发售。本公司也可根据基
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本基金的发售期最长不超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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