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金核心资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20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金核心资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交易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增强国金核心资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 )的市场竞争力,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金核心
资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的有关规
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转换本
基金证券交易模式并修订《国金核心资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
下简称“《托管协议》” )。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券交易模式转换
自2022年1月21日起,本基金将启动证券交易模式的转换工作。 转换后,本基金的证
券交易所交易将委托证券公司办理,由证券公司履行交易管理职责。
本次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及《托管协议》的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
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二、因转换证券交易模式等内容,拟对《托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
下: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资金交收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4.基金管理人为基金财产在证券经纪机构开立证
券交易资金账户,用于基金财产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存
管、记载交易结算资金的变动明细以及场内证券交易清
算,并与基金托管人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即基金银行
(四) 基金证券账户和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开立和管 账户)建立第三方存管关系。
理 新增以下内容并调整后续序号:
4. 基金托管人以自身法人名义在中国证券登 5. 交易所证券交易资金采用第三方存管模式,即
五、基金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账户, 并代表 用于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全额存放在基金管理人为基金
财产的 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开设的证券交易资金账户中,场内的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保管 司的一级法人清算工作, 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 由基金管理人所选择的证券公司负责。基金托管人不负
助。结算备付金、证券结算保证金等的收取按照中国 责办理场内的证券交易资金清算,也不负责保管证券交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易资金账户内存放的资金。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转让证券账
户、证券交易资金账户,亦不得使用证券账户或证券交
易资金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基金管理人承
诺证券交易资金账户为主资金账户,不开立任何辅助资
金账户;不为证券交易资金账户另行开立银行托管账户
以外的其他银行账户。
(三)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的时间和程序 (三)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的时间和程序
1.指令的发送 1.指令的发送
六、指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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