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金核心资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8-03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金核心资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
[重要提示]
1、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4 月 12 日证监许可【2021】 1212 号文注册
募集。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
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
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本基金将自 2021 年 8 月 16 日到 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开发售,本基金通过
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限做适当
的调整,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募集期内,本基
金募集规模上限为 5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基金募集过程中
募集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 50 亿元人民币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在募集期内任
何一天(含首日)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累计认购申请金额超过 50 亿元人民币,基
金管理人将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未确认部分的认
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人,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
担。
本公司在募集期间不调整募集规模上限。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受此募集规模上
限的限制,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
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告。
4、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
基金、债券型基金。
5、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
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基金
特定的投资品种相关的特定风险,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
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因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
理风险,因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
生的运作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等。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
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
(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
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
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
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通股票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
风险)等。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可根据投资策略需
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股票或选择
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股票,存在不对
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
示”部分。
6、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
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
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7、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8、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9、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10、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予
以公告。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国金核心资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核心资产一年持有 A: 012198
国金核心资产一年持有 C: 012199
2、基金运作方式及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对于每份认购份额的最短
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每份申购或转换转入份额的最短持有期
起始日指该基金份额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的确认日;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
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起一年后的对应日。如无此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为非
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
能对该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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