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8
关于中银恒泰 9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
告
中银恒泰 9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4 月 6 日证监许可【2021】1130 号文批准,已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开始募集。
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适度控制基金规模,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中银恒泰 9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恒泰 9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中银恒泰 9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
集截止日由原定的 2021 年 5 月 14 日提前至 2021 年 5 月 7 日,即本基金最后一个募集日
为 2021 年 5 月 7 日,2021 年 5 月 8 日起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以及
其他销售机构不再接受认购申请。其中,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电子直销平台接受本基金
认购申请的截至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7 日 16:00。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 或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bocim.com 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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